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人民保险)于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在北京西郊民巷108号挂牌成立。作为新中国保险事业的缔造者和开拓者,中国人民保险在60多年的改革发展征程中,始终秉承“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使命,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计民生,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保险保障和服务,铸就了新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辉煌。 作为国内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历经数次重大变革。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三家专业子公司;1998年10月,根据国务院对中国保险业整体改革方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下属三家子公司自成体系,原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承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2003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重组改制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控股公司。2007年6月,为秉承中国人民保险的历史和品牌,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2009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成功改制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从传统国有企业向现代国有控股金融保险集团的重大转变。2012年12月7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完成了H股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大型国有保险金融集团,世界五百强企业。 人保财险南通市分公司在各县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年保费超20亿,南通市每三个车主当中就有一人选择人保。公司坚持唯才是举、人才兴司的人才观,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是我们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