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教授中学部心理课程;
2. 结合学生实际,能进行针对性教学,制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 能设计教学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
4. 开展心理咨询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开展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的专题性讲座;
5. 开放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不断完善自我,并作好记录;
6. 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访谈、调查和心理测试,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专业,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有2-3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热爱教育行业,有较强的教学表达能力和教材把控能力;
3、有爱心、耐心、真心、责任心,竭力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注意保密;
4、具有高中心理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