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七)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顾问工作职责:
(一)投资顾问负责跟踪宏观经济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数据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对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可提供相应的投资策略建议;
(二)投资顾问负责分析研究金融市场上各类金融产品的异同,撰写相关研究分析建议,可提供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
(三)投资顾问负责运用证券投资分析的各项方法,进行行业分析和个股挖掘;
(四)投资顾问负责对公司开发的或外购的证券研究报告进行筛选、加工,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将证券资讯产品推送给客户;
(五)投资顾问负责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需求,提供适合客户的包括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在内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六)投资顾问通过参加公司或分支机构举办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资顾问业务推广;
(七)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销售活动,开发新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和投资顾问产品;
(八)根据公司组织安排,参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的证券栏目,进行公司品牌宣传和业务推广;
(九)配合参与线上投顾平台的推广及线上投顾工作;
(十)完成公司及所在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