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 年龄要求为22至35岁;
2. 接受过专业健美操或体操训练;
3. 拥有中小学带队经验并拥有教练或裁判资质;
4. 必须为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工作内容:
1.负责阳光体育分中心兴趣小组春季、暑期、秋季、寒假四个学期的专项教学,周中晚上和周末教学;
2.按要求完成教学内容、教研活动;
3.定期参加北京市或全国专业比赛,参加分中心教学成果展示。
岗位职责:
1.遵守中国儿童中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及阳光体育分中心教师管理补充规定;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对工作负责,对孩子负责;
3.发挥校外教育自身优势,打造优质课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
4.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