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要求:
1、年龄在28—45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同岗位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有相关产业园管理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性格随和,作风正派,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与法规;
4、具有机电设备、物业财务运作等相关方面的管理能力;
5、持有物业管理相关类专业证书。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领导本处员工全面完成物业管理中心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负责并主持物业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监督落实各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细则、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
3、年初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完成“管理目标,经济指标”;
4、制定本物业管理中心员工的培训计划,并负责本物业管理中心所属部门的主管或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5、负责起草本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督导下属各部门按工作计划、目标实施;
6、努力学习与本处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解决员工遇到的技术难题和工作困难;
7、熟悉本物业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物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业主、租户档案;负责和业主、租户的定期拜访和沟通工作;
8、做好本处员工的思想教育,督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职业道德,树立“热忱、敬业、守信”的企业服务理念,搞好本处的精神文明建设;
9、受理本处管辖范围内业主、租户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接待和处理当地公安局等有关主管单位交待办理事宜;
10、加强本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团结协作,定期对本物业管理中心员工进行考核,公平、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关心员工生活、福利、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1、负责本物业管理中心经营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有关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2、具体负责本物业管理中心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账目、公用设施保养、维修的实施,审批资金收支和支出,严格按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事,努力增收节支,合理使用管理费和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不得挪作他用,或向业主、租户乱摊派乱收费,接受业主、租户的监督,定期向公司汇报本物业管理中心的财务状况;
13、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听取合理化建议,结合实际总结、推广管理新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14、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或本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对外协调工作及公关活动,并主持审查、鉴定对外各项相关的经济合同;
15、审查和批准在授权范围内的所属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和各项计划;
1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职位福利:入职购买社会保险、带薪年假、享每半年一次劳保用品(视公司情况而定)、防暑高温补贴、入职满一年可享体检(视公司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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