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排水公司工程法务相关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法务工作;
2.负责公司诉讼案件的处理,负责与集团审计风控部的案件汇报请示;3.负责与律师、法官的对接;
4.负责与公司各部门诉讼证据及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参加案件庭审工作,负责案件档案保管工作;
6.负责日常内业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供水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具备团队意识,诚实守信;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律专业;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具备较强工作抗压能力,适应临时性加班安排;
7.10年或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薪酬福利
(一).按照集团薪酬标准进行核定,试用期薪酬标准为转正后工资的80%。
(二).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自愿参加集团企业年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及集团相关福利。
五、报名要求
(一)本次招聘全部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会收取材料,包括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集团任何岗位;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确认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可在水务集团官网进行查询;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次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及中介费,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