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负责部门文件收发、部门会务、统战工作、基层党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初始学历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
3.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4.具备强烈的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熟悉党建或组织人事工作优先;
6.具有省市(州)县(区)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原单位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