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受理、判研、处置、上报等相关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2.对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及时向纪检监察室通报,保证工作衔接顺畅。
3.按要求对党组织/党员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4.负责对集团各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纪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5.对相关问题线索、违纪案件资料进行归档,按要求装卷保存。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初始学历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熟悉党内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口头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法律、行政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省市(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3年以上工作经历;
6.原单位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7.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作为专案组组长、副组长,牵头承办过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抽调、上挂锻炼等工作经历;获得过纪检系统表彰或考核等次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