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依规依纪对公司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与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协调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回访,督促有关党组织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3.具体执行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开展或协调推进处分决定执行;
4.承办党员对集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
3.具有3年及以上纪检办案、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会计师、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者优先;
5.有央、国企相关工作背景优先;
6.严格保守商业机密,廉洁诚信;
7.45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