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对华北代表处(含内蒙古地区,京津冀地区)的业绩总负责。根据中国港能新能源事业部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负责本代表处项目的技术商务方案设计,投评材料编制和按要求上会投审等工作;
2、根据本代表处所负责区域内业务开展情况,沟通设置专项重点推进项目组,负责重大、重点项目的牵头推进;
3、进行市场开发过程管理,开发计划、方案及策略、考核与激励政策的制定;
4、编制项目开发指引、业务手册等文件;
5、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对代表处成员酌情内外部调动,动态聚合。
(二)任职条件
1、善于团队管理,五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2、熟悉国家相关能源政策、要求;
3、有全面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统筹、策划和协调能力;
4、有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创意,能够撰文案和营销推广材料等;
5、能够适应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