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医务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的值班工作。
2、按《病历书写规范》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对危重和有出走、自杀倾向的患者要重点介绍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向患者家属交待有关事宜。
3、经常接触患者、了解病情、掌握患者动态和病情变化,及时修正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进行交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4、对所管患者应全面负责,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汇报患者病情及诊疗意见,并做好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特殊检查和治疗要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6、根据患者病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体和个别心理治疗,按规定做好病程记录。
7、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患者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8、参加部分临床教学工作。
9、服从工作安排,参加值班、门诊和业务培训。
10、完成医务科主任和上级医师交予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