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主持编制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矿安全(环保、技术方面存在的隐患。监督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措经费专款专用。
五、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同时,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设计和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六、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
七、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隐患,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按期整改。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采矿相关专业,具备中级职称
2、掌握矿区开发、矿井开采、巷道开拓的设计方法
3、地下矿山(竖井)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