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
(1)领导和主持各学院、部各专业(教研室)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
(2)主持制订学院(部)教学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挥、协调教学运行工作,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
(4)组织监督本学院(部门)日常教学、教研、科研和业务学习工作。
(5)主持学院(部)务会议,研究、处理分院、部专业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审定本系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设备的购置计划,并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
(7)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部)重点专业建设和优质课程建设。
(8)组织、检查二级学院(部)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考核、奖惩制度。
2.任职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具备五年以上中层管理经验或至少两年以上副院长经历。
(2)了解和掌握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经营策划、文字撰写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协调公关能力。
(3)有能力贯彻执行董事会各项指令,并具备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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