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火力发电厂烟塔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工作。
(2)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
2、负责不合格品处理:负责对不合格处置措施及纠正措施的验证。
3、负责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
4、负责项目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1)质量管理、检查、检验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到熟悉、领会、应用。
(2)负责收集质量信息和数据,并选用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控制和实施改进,负责制定质量改进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记录、分析控制和实施改进。
(3)负责对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其作为质量分析和改进的信息予以保存和利用。
(4)负责建立项目部质量监视台帐。
(5)建立项目部质量奖惩细则的制定,建立质量奖罚台帐。
(6)负责对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对收集的信息建立顾客信息管理台账,每半年对顾客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质量回访,维修、处理质量回访出现的问题。
(8)在总工组织下开展QC小组活动。
(9)负责质量相关报表的日常填报。
5、负责项目创优与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1)项目部开工时,结合工程特点编审批本项目的工程创优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工程监督检查验收内容。
(3)应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检测,按规范做好相关工艺评定。
(4)应做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记录、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检验验收等相关资料。
(5)根据项目批准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好样板工程,实行样板引路,指导工程施工。
(6)做好创优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技术、质量、环保培训的实施与管理,制定年度环保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同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7、参与材料到场验收与材料和半成品的技术检验、试验管理。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有权向项目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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