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推动自贸港金融政策落地,推进实施离岸贸易、跨境结算、投融资便利化等金融产业规划;2.落实金融服务实体工作要求,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能力;3.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有序推动重点企业金融风险化解;4.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专业要求: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学、会计、工商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
工作履历: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满8年;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从事金融管理工作满8年。3.具备以下条件优先:具有自贸港(区)金融发展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主导或参与自贸区(港)金融开放项目,在跨境金融、航运金融等金融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主导或参与制定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