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设计趣味性、互动性强的音乐课程(如歌唱、器乐、音乐欣赏、基础乐理、节奏训练等);
2、教授基础音乐知识(如音符、节拍、音阶等),培养学生音乐感知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3、协助学校进行校园音乐活动,如合唱比赛、音乐节、元旦汇演、班级才艺展示等;
4、管理音乐教室设备、乐器及教具,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课堂安全;
岗位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音乐教育、音乐学等相关专业;
2、拥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3、熟悉小学音乐教材,了解新课标要求,能独立设计并实施小学音乐课程,包括声乐、器乐、乐理、音乐欣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