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1、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3、学前专业或其他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幼儿园园长上岗证;
4、有7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5、有一定的撰写文稿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指导教师撰写文稿;
6、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力和亲和力;
7、有幼儿园管理经验,条件优秀者可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教学副园长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负责全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保教人员业务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
3、制定全园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查各班学期计划;
4、审阅各年级组长学期教育工作计划,月、周、日计划,教育笔记和个案记录;
5、深入各班检查指导保育教育工作,每周不少于 16 小时,做好记录,并进行分析和反馈;
6、组织指导教师业务学习和全园教研会,指导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科研工作质量;
7、负责组织安排幼儿园各项教育活动;
8、负责幼儿园内外的教育工作、观摩活动的接待工作;
9、努力做好家、园、校、社区之间的沟通工作;
10、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做好园所文化的创建工作;
11、负责组织并审阅教学组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并审核教学组各项支出;
12、定期向幼儿园领导班子汇报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3、幼儿园其他教育教学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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