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3年以上露天矿、地下矿工作经验;会编制矿山各类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消除隐患;了解矿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3以上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自觉地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抓好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定期组织矿山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分析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意见,经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会同有关人员制定措施限期解决,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4.组织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在发生伤亡和重大生产事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5.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搞好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