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案场现场品质把控工作,定期对物业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2、负责组织物业公司各部门岗位人员服务标准、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3、参与编制、修订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销售案场配套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5、负责项目中人员的管理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的稽查;
6、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汇报及配合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物业管理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受过物业管理、管理学、财务会计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5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4、熟悉物业管理的运作,有案场管理相关知识与经验;
5、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基础;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7、综合素质较好,具有服务意识;
8、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
9、工作踏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工作地点:乐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