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苏州太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指定表演区域进行日常演出,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歌曲、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为游客带来欢乐和惊喜。
2.根据景区安排,参与主题活动、节日庆典的表演,展现独特的表演风格,烘托活动氛围。
3.与游客进行适当互动,邀请游客参与简单表演环节或合影,增强游客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二、任职要求
1.具备至少一项突出才艺,如舞蹈(各种舞种均可)、声乐、乐器演奏等,有独特的表演风格和较强的舞台表现力。
2.热爱表演事业,有演艺工作经验者优先,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考虑。
3.形象气质良好,有亲和力,能够与游客友好互动。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听从景区演出安排和调度。
三、待遇
1.根据才艺水平面议
2.提供舒适的员工宿舍(如有需要)
3.保底加提成